【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叶片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山皮石采购项目(二次)
【信息时间:202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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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于2022年10月01日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叶片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山皮石采购项目”进行自主采购,由于无供应商报名,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叶片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山皮石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方式:竞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采购预算: 10920000.00元 (含税3%);
1.5 采购内容:山皮石140000立方米;
1.6供货期限:2022年10月10日前全部到场;(潜在供应商一定注意供货期限)
1.7 供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叶片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3家供应商
1.9质量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1.10 资格要求:
1.10.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1.10.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1.10.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1.10.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10.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0.6本项目选取三家供应商,供应材料数量大致均分
1.10.7为了保证三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一致,每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参与评审的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成为预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按照排名前三名供应商最终报价中最低报价作为三家供应商统一的成交价格。供应商需要对此条作出承诺,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1.10.8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料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1.10.9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山皮石必须是合法来源,必要时需提供采矿许可证。
1.11竞价规则:详见采购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02 日09时至2022年10月03日16时,投标人将本项目申请投标的申请函发送至邮箱(hrbszkfzb@163.com ),申请函格式附后;申请函发送时间以我单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过期不候。在收到投标单位投标申请函后,本单位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六、发布媒体:哈尔滨产权交易所(www.hljcq.org.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16号
联系人:弥先生
电 话:0451-88972753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3796005416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采 购 文 件 获 取 登 记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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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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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登记的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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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名 称 |
(提示:请务必准确填写企业全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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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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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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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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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提示:此处无需修改以发送投标登记表的邮箱为准。 |
承 诺 |
本企业承诺:(1)我单位已明确理解公告信息并确认上述信息核对填写无误。(2)授权委托人为本企业员工。(3)上述内容以及随本表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为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被委托人填写并提供。(4)本企业对本表内容及后附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