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杏山镇双青村经济合作社两个自然屯路边沟修建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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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双城区杏山镇双青村经济合作社两个自然屯路边沟修建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哈农交采〔2025〕第739号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杏山镇双青村经济合作社两个自然屯路边沟修建服务项目
澄清内容:
原 网络竞价 文件采购需求中的:
4.2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并加盖公章。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需提供(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证明资金的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1)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① 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② 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③ 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④ 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2)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6.质保期:10个月
澄清为:
4.2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① 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② 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③ 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④ 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3)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6. 质保期:12个月
注:本澄清公告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双城区杏山镇双青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945145499
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77036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