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信息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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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5)第0389号/GGZY-XB-2025137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限价):无
1.5 分包情况:不分包
1.6 标的内容:为采购人及采购人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7 供货/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取“1+1+1”(1年+1年+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服务商的合同履行情况以及服务质量水平等方面综合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1.8 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当期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年检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服务商须为本项目指派至少两名律师组成固定律师服务团队(包含律师团队负责人),其中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具备十年以上(含十年)律师执业经验,成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律师执业经验,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4、服务商须具备在服务期限内为采购人派驻至少1名人员(该人员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2025年01月01日以来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采购人指定的其它发票)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服务商自身、单位负责人、拟指派的本项目律师团队负责人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服务商自身、单位负责人、拟指派的本项目律师团队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1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纪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询比文件方式、时间
3.1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ljcq.org.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ljcq.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询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文件获取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2.2询比文件每套(标段)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文件。供应商在缴纳完文件费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交纳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未按要求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服务商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供应商在缴纳完文件费/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2.3供应商针对注册、获取文件、CA证书办理、线上系统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请查看“文档下载 ”系统操作手册,业务咨询直接拨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3.2.4本项目需线上递交文件、线上评审,因此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并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上传平台系统,否则将无法正常参与项目。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请直接拨打CA办理咨询电话:0451-55918888。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双轨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双重递交方式。
4.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451-58700007。
4.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方可视为递交完毕。
4.4本项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平台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4.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异常无法按时递交时,需由平台系统技术人员核查,若核查结果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采购会议及评审流程;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址的;
(2)线上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或者完成传输的;
(3)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签章、密封的;
(4)未通过资格预审(如有)的申请人递交的;
(5)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六、电子采购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6.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2 当所有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需由平台系统技术人员核查,若核查结果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采购会议及评审流程;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即纸质响应文件只有在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无法递交及解密等异常情况下,才可单独作为有效响应文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响应文件。
6.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新响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七、开启文件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8700099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8700007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700005
CA办理咨询电话:0451-5870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