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3-07-26】
阅读次数: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3〕16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开展了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拟择优向国家推荐方正县、宁安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青冈县作为我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虎林市为乡村建设成效突出的县。现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7日。如对拟推荐名单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反应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处
受理电话:0451-82625455 0451-82637231
邮 箱:JHC402@163.com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25日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