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投资者项目
【信息时间: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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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募投资者公告
一、公告类别: 公开招募投资者公告
二、委 托 方: 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三、委托方承诺:
1.我方披露的招募信息,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也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我方承诺已完成了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我方具有完全决定权。
2.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同意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网络、报纸或其他方式公开招募投资者。
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项目名称: 哈尔滨XXX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以实际工商登记为准)公开招募投资者项目
五、项目概况:
1.委托方和投资方均以货币出资方式,共同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委托方股份占比为60%;成交投资方股份占比为40%。
2.预计新设立的公司名称:哈尔滨XXX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最终以实际工商登记为准) 。
3.新设立的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服务器网络设备租赁;信息技术、网络科技、技术维护、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数据存储服务;数据分析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票务代理;增值电信业务;智能终端设备领域的硬件开发、硬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等。(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4.新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新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共同投资,风险共担,互利共赢。
6. 公开拟募集投资总额:400万元。
7.公开拟募集投资对应持股比例:40%。
六、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公开招募投资者行为经哈尔滨交通集团2 023 年第七次董事会 ( 扩大 ) 会议审议同意。
七、投资方资格条件:
1 . 投资方应为上市法人企业,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500万元。
2 . 投资方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新公司注册后30个自然日内,实缴注册资本金8 0 万元,剩下注册资本金根据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适时注入,保证与委托方同时间同比例缴纳认缴资金。
3.近三年内, 投资方 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名单”,经营信誉良好,依法合规经营,不拖欠国家各项税费。
4. 投资方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已通过 IATF16949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和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
5. 投资方应具有公共交通领域从业经验,近五年内,参与公共交通领域软件系统、硬件设施、数据应用、人工智能、智慧交通等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少于5个。
以上投资方资格条件,需提供相关资料佐证 ( 详见下方附件一 ) 。
八、公告期: 2 024 年 1 月 15 日—2 024 年 1 月 19 日
九、 报名方式与时间:
意向投资方需在2 024 年 1 月 15 日9: 00 —2 024 年 1 月 19 日1 6 : 00 期间, 将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详见附件)、声明书(详见附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地点。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1月2 3 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将密封的资格审核文件送达递交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受理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哈交所不予受理。委托方自行组建资审小组,对意向投资方资格谨慎审核,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核结果。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根据项目进展对后续竞价进行安排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方,具体情况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十、 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委托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者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通知在规定截止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成交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投资方与委托方签订《发起人协议》并全额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可以办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手续。
2.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
(1)在竞价阶段投资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投资方均不应价的;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方签署《发起人协议》或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协议书》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3.意向投资方未成功成交标的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十一、确定投资方方式:
资格审核后,若仅 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按投资方注册资本金额度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投资方,即多家意向投资方于资审后1 0 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以注册资本金4 00 万元为基数,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委托方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投资方,超过资本金以上溢价部分资金进入新公司资本公积。
十二、 交易服务费比例: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投资方按照成交额的 2 %交纳交易服务费;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投资方,投资方按成交额的 2 %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 ,按500元收取。
十三、 在交易期间,委托方有权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暂停交易。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将暂停本公告,后续根据委托方实际需要,恢复或终止本公告,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十四、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子鹏 联系电话: 15645163123
平台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8700033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报名材料提交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